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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24日 点击数:

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区直各中等职业学校:

  现将《关于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2014年8月27日

  关于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3〕24号)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办发〔2014〕18号)精神,现就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重要意义和总体要求

  1.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青少年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在全区教育系统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任务,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青少年学生理想信念的重要举措,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必然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基础工程,作为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方面,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点工作,切实抓紧抓实抓好。

  2.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主题,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为目标,以继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立足点,以完善“三爱”(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教育的有效形式和长效机制为切入点,以“三个倡导”为基本内容,以阐释、传播、结合、融入为基本方法,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贯穿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各领域,落实到教育教学和管理服务各环节,形成课堂教学、社会实践、校园文化多位一体的育人平台,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实现我区“两个建成”目标提供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3.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学生主体地位,根据学生的年龄特征和认知规律,循序渐进地使青少年学生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为精神追求、外化为自觉行为。

  坚持以理想信念为核心,抓住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教育引导青少年学生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打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思想基础。

  坚持联系实际,注重区分层次和对象,加强分类指导和因材施教,从落细、落小、落实入手,着力提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坚持改革创新,充分借鉴宣传思想教育工作的先进方法和技术,善于运用青少年学生喜闻乐见的方式方法,积极构建青少年学生乐于参与的平台和载体,大力推进理念创新、手段创新和基层工作创新,增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4.总体目标。

  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目标纳入各级各类教育培养目标体系,分学段科学有序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现所有学校和学生全覆盖。

  小学阶段要教育引导学生熟读熟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初步培养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情感,树立基本的是非观念、法律意识和集体意识,注重培养良好的学习和行为习惯。

  初中阶段要教育引导学生在熟读熟记的基础上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的意义,初步认识国情,初步树立爱祖国的情感,初步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初步形成公民意识、法律意识和科学意识,初步形成热爱学习、诚实守信、勤俭节约、孝敬感恩、团结友善、文明礼貌等良好的学习、生活和行为习惯。

  高中阶段要教育引导学生增强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性认识,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树立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形成公民意识、法律意识、科学意识以及诚实正直、积极进取、自强自立、乐于助人等心理品质,逐步养成自主学习能力。中等职业学校还要加强职业道德、劳动纪律、职业规范教育和健全人格、自信自强、创业精神教育。

  高等教育阶段要教育引导学生深刻理解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和基本要求,努力在勤学、修德、明辨、笃实上下功夫,自觉将个人理想追求与国家民族的前途命运紧密结合起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注重品德修养,完善人格养成,练就过硬本领,学会社会担当,为报效祖国、奉献社会、服务人民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任务

  5.融入课堂教学。

  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融入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等课程体系,利用好教育部组织编写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青少年读本》,通过大中小学系统完善、有机衔接的课堂教学,不断增强青少年学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突出各学科课程的德育功能,引导各学科教师依据课程标准和学生实际情况,设计相应的教学活动,在传授知识和培养能力的同时,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融入课堂教学全过程。要创新教学方式和手段,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实施课堂教学,通过开发微课程、开展精彩课堂网上展播等方式阐释教育内容。要经常性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课堂教学观摩、专题教研、论文评比和常规教学检查等活动,促进课堂教学效果的不断提高。

  6.融入社会实践活动。

  注重发挥社会实践的养成作用,引导学生在参加社会实践、服务他人、奉献社会中升华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知理解。各级各类学校要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教育融入实践育人工作体系,纳入学校教学计划,规定相应学时学分,完善实践教育教学体系,积极开发实践课程和活动课程。要充分利用少年宫、科技馆、博物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城市社区和农村乡镇的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资源,大力加强青少年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和青少年活动中心建设。要坚持知行合一、教育与实践相结合,组织学生广泛开展社会调查、生产劳动、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科技发明和勤工助学等社会实践活动。

  7.融入校园文化建设。

  有效发挥校园文化的熏陶作用,使青少年学生在潜移默化中受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要强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以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为核心,以家国情怀教育、社会关爱教育和人格修养教育为重点,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融入课程和教材体系,深入开展中华经典诵读活动和“我们的节日”主题教育活动,鼓励各地各学校充分挖掘和利用本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资源,开设专题的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要利用重要仪式和重大节庆日等契机,进一步丰富升国旗仪式、开学典礼、毕业典礼、主题班(队)会、主题党(团)日、道德讲堂等活动内容和形式,精心设计和组织开展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为主题的报告会、征文、演讲、文艺表演等活动。要通过创编具有广西民歌元素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歌”等形式,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正入脑入心。要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基础工作,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机融入校报校刊、广播电视、校史馆、图书馆、博物馆的建设和管理。要在学校教室、宿舍、食堂、宣传栏等场所张贴宣传挂图或标语,利用楼宇电视、LED屏等播放相关公益广告,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随处可见、随时可学。

  8.融入网络思想政治教育。

  重视发挥新媒体的引导作用,着力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网上传播阵地。要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目标和任务,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建设一批融思想性、知识性、趣味性、服务性于一体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校园主题网站或专题栏目。要充分利用门户网站、校园网、微博、微信等网络载体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内容、活动过程和成效,组织学生参与相关网络评论、网上讲座、网络访谈,提交博文、微电影、网络短剧、新媒体摄影等作品参加网络展播。尤其是高等学校要结合实施“易班推广行动计划”试点工作和参与广西高校网络文化节活动,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内容。

  9.融入学校管理。

  积极发挥学校的管理育人和服务育人作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学校管理的总原则。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贯穿于学校管理制度的每一个细节之中,不断推进学校治理现代化,依法制定具有自身特色的学校章程。要在制定学生的行为规范管理、班级管理和其他面向学生的各种规章制度中,充分考虑学生的年龄特点和德育工作规律,让学生感受并认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明确学校各个岗位教职员工的育人责任,把育人要求和岗位职责统一起来,将学生的全面发展作为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10.融入教师队伍建设。

  切实发挥教师的示范作用,让广大教师干部时刻铭记教书育人的使命,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要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纳入教师教育课程体系,融入教师职前培养、职后培训和管理全过程,完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严格师德考核,把师德评价作为教师职务评聘、评先评优、进修深造等重要依据,对教师实行师德表现一票否决制。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纳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高等学校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以及各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集中理论学习重要内容,发挥教育系统党员干部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模范带头作用。要进一步加强学校党政干部和共青团干部、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辅导员和班主任队伍建设,发挥他们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骨干作用。

  三、组织保障

  11.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各级各类学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作的领导,加强制度设计,落实工作责任,确保该项工作扎实有效推进。各高等学校党委要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的运行格局,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投入必要的工作经费,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落到实处。

  12.强化督导评估。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督导机构要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作作为学校常规管理、教育综合督导等各项督导检查的重要内容,加大督促、检查和指导力度。各级各类学校也要建立并完善相关考评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检查评估,促进这一工作的不断改进和提高。

  13.注重协同配合。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主动加强与当地相关部门和社会机构的沟通,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教育网络,形成协同配合、共同育人的工作格局。

  14.开展专题研究。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发挥教育系统特别是高校理论研究优势,深入研究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基本要素和实践途径,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理论支撑。

  15.积极营造氛围。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多措并举,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开设专栏、专版,迅速形成教育系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强大声势。要大力培育和选树“美德少年”、“大学生年度人物”等教育系统先进典型,广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引导青少年学生学习身边榜样,培养高尚道德情操。要发挥青少年学生的生力军作用,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让学生身体力行,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广给家长、推广到全社会。

  16.建立长效机制。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及时对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作进行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对工作中行之有效的做法要用制度的形式固化下来,形成长效机制,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本《意见》的要求,结合本地本校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创造性地开展活动,推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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