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人才培养方案及学分制学籍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文体才艺项目学分的管理,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从2012级起试行。
一、文体才艺项目基本内容
学院文体才艺项目主要包括“三球一舞”的职业体育项目和“四才一礼”的职业文艺项目,即乒乓球、羽毛球、汽排球、体育舞蹈、演讲、演唱、写字(录入)、写作、礼仪等职业文体九项,此外,还包括其他文体项目。学院每年举办职业文体九项大赛、校运会及其他文体项目竞赛,开展文体社团活动和文体团队训练。学生对上述项目和活动应根据自身条件和爱好进行选择,有所专攻,力争拥有“一技之长”。
二、文体才艺项目学分计算方法
文体才艺项目共5个学分,以学生参加竞赛取得奖项和参与活动相结合的方式获得。文体才艺项目学分按学期进行学分认定,学生每学年通过参加竞赛和参与活动获得的总学分数应不低于2学分。
(一)参加竞赛获得学分。
学院每年举办职业文体九项大赛。凡参加系选拔赛者计0.5学分,获得系选拔赛推荐参加校赛者计1学分,校赛获奖者计2学分,校赛一等奖或前10名者计3学分。被选送参加校际以上同类项目比赛者计3学分,获奖者计5学分。职业文体九项大赛同一项目各级参赛获奖的学分可以累加。
参加校运会及其他文体项目竞赛,凡参加系选拔赛者计0.5学分,获得系选拔赛推荐参加校赛者计1学分,校赛获奖者计2学分,校赛一等奖或前10名者计3学分。被选送参加校际以上同类项目比赛者计3学分,获奖者计5学分。校运会及其他文体项目竞赛同一项目获得的学分在一个学期内按最高计算,不可以累加。
对于因获奖项目是否属于文体类有歧义的,以及因获奖级别赋分有歧义的,可以将情况报学生工作处(院团委)裁定。
(二)参与活动获得学分。
参加非竞赛类的文体社团活动及非竞赛类的文体团队训练,凡正常参加活动或训练者,每类文体社团(文体训练队)的成员每学期可获得1学分。
三、文体才艺项目管理
文体才艺项目管理主要由学生工作处(院团委)主办、公共基础部协办,并按职责分工管理;各系协助并负责具体管理;教务科研处负责学分统筹管理;各项目竞赛承办部门、各文体社团指导部门负责相关竞赛及活动的管理。
学生工作处(院团委)负责拟订职业文体九项的年赛计划,认定院级文体社团,备案管理各类各项文体竞赛结果,备案管理非竞赛类各文体社团活动及文体训练团队成员名单,每学期末印发全院各文体才艺项目参赛、获奖名单。
公共基础部协助学生工作处(院团委)拟订职业文体九项的年赛计划,负责校运会赛事管理及参赛、获奖名单报备。
各系负责本系学生文体才艺项目推荐参赛管理,每学期末负责文体才艺项目学分统计及认定等工作。
各承办职业文体九项赛事的责任部门,负责做好比赛结果报备工作。
各指导文体社团(训练团队)的责任部门,负责做好团队成员参加活动的管理及期末成员名单报备工作。
教务科研处负责做好学分管理的统筹指导服务工作。
四、文体才艺项目学分登记认定程序
文体才艺项目学分采取学工处(院团委)汇总印发备案情况、班主任登记填表、班级公示、系审核认定等程序,具体如下:
(一)学工处(院团委)汇总印发备案情况。
学工处(院团委)应于期末结束两周前汇总已报备的本学期全院各类文体才艺项目参赛、获奖情况及各文体社团、文体训练团队参加活动成员名单,并印发各系及班主任。
(二)班主任填表登记学分及班内公示。
班主任根据学工处(院团委)汇总印发的文体才艺项目本班学生的基本情况,按后附表格填列《十大信誉平台网址大全职业文体才艺项目学分登记表》,于学期结束前一周在本班公示,并同时将登记表报本系审核。
(三)各系审核认定学分。
各系应于期末放假前审核本系各班文体才艺项目学分登记表,公示无异议及审核无误后,予以签字认定,并将认定结果报教务科研处、学生工作处(院团委)备案。如教务科研处对备案结果无异议,各系于第四学期安排指定的学分管理人员负责将学生文体才艺项目所获学分录入“学院教务管理系统”。
(四)后续管理工作。
各班主任在每学期结束后应对学生文体才艺项目学分情况进行分析,及时提醒未获得文体才艺项目学分的学生加强项目选择及参加比赛或参与活动。对第三学期结束时仍有2个以上学分差额者,班主任应于第四学期开学时督促其作出文体才艺项目选项参赛或参与计划,以完成5学分的总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