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清明节、壮族三月三放假期间学院
食堂营业情况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为便于学院师生在清明节、壮族三月三放假期间到学院食堂就餐,现将食堂营业的时间及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4月2日在食堂二楼开设一个窗口供应饭菜。
二、4月2~9日在食堂二楼开设二个窗口供应米粉。
三、4月10日中午部门窗口开始营业,晚餐起食堂恢复正常营业。
特此通知
后勤管理处
201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