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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我区 2013 年普通高考方案的通知
作者:zsb 来源:招考院 发布时间:2012年12月17日 点击数:

 

桂招考委〔 201236

 

 

 

 

 

关于公布我区 2013 年普通高考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招生委员会、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为了便于考生和中学备考,现将我区 2013 年普通高考方案公布如下:

 

 

我区 2013 年普通高考方案继续保持不变,即保留 2012 年普通高考方案中的“ 3+ 小综合”科目设置、普通高考试题采用教育部统一命制的试题、采用原始分录取、本专科招生统考合一、英语科目包括听力考试、所有考试科目实行网上评卷、公布成绩后填报志愿、征集志愿、网上远程录取等 9 项内容。

 

 

一、关于普通高考全国统考科目设置

 

 

(一)科目设置为“ 3+ 小综合”。

 

 

3 ”是指语文、数学(分文、理)、外语 3 门科目,是每个考生的必考科目;“小综合”是指“文科综合”和“理科综合”,“文科综合”是指政治、历史、地理 3 门科目的综合,“理科综合”是指物理、化学、生物 3 门科目的综合。外语科考试包含听力部分考试。文史类、艺术(文)类考生考语文、数学(文)、外语和文科综合,填报志愿时,文史类考生,可选报文史类的所有专业;艺术(文)类考生除可选报本人获得资格的艺术(文)类所有专业外,还可选报文史类的所有专业。理工类、体育类、艺术(理)类考生考语文、数学(理)、外语和理科综合,填报志愿时,理工类考生,可选报理工类的所有专业;体育类考生除可选报体育类所有专业外,还可选报理工类所有专业;艺术(理)类考生除可选报本人获得资格的艺术(理)类所有专业外,还可选报理工类所有专业。

 

 

(二)各考试科目均采用教育部命制的试题。语文、数学(文 / 理)、外语 3 门科目的卷面分满分各为 150 分,文科综合、理科综合 2 门科目的卷面分满分各为 300 分。

 

 

(三)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报考外语专业以及高校对口语有要求的专业的考生,应参加由省级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试。

 

 

二、关于体育、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

 

 

(一)全区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内容为: 100 米跑、立定跳远、双手原地后抛实心球、 800 米跑。

 

 

(二)全区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科目。

 

 

全区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分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播音主持类、广播影视编导类、书法类等六个类别。各类考试科目如下:

 

 

1. 美术类统考科目为素描、色彩、速写三科,每科满分为 100 ,总分 300 分。

 

 

2. 音乐类统考科目分基础科目和专业科目,基础科目为乐理、听音记谱、视唱,专业科目为演唱或演奏或舞蹈,三选一,每科满分为 100 ,总成绩根据各科权重系数(乐理 0.5 、听音记谱 0.4 、视唱 0.6 、专业科目 1.5 )折合为 300 分。

 

 

3. 舞蹈类统考科目分基础科目和专业科目,基础科目为基本功、民间舞,专业科目为古典舞或现代舞或芭蕾舞,三选一,每科满分为 100 ,总成绩根据各科权重系数(基本功 1.1 、民间舞 1.1 、专业科目 0.8 )折合为 300 分。

 

 

4. 播音主持类:考试科目为普通话语音、即兴评述、才艺展示,每科满分为 100 ,总成绩根据各科权重系数(普通话语音 1.0 、即兴评述 1.5 、才艺展示 0.5 )折合为 300

 

 

5. 广播影视编导类: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故事写作、影视作品分析,每科满分为 100 ,总成绩根据各科权重系数(综合知识 1 、故事写作 0.9 、影视作品分析 1.1 )折合为 300 分。

 

 

6 、书法类:考试科目为楷书临摹、隶书临摹、书法创作,每科满分为 100 ,总分 300 分。

 

 

三、关于考试时间

 

 

(一) 2013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时间为 20136 月,具体考试时间按教育部通知执行。

 

 

(二)全区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时间为:

 

 

美术类: 20121213- 14 日上午报到, 16 日考试, 1 天;

 

 

书法类: 20121213- 14 日上午报到, 17 日考试, 1 天;

 

 

音乐类、舞蹈类: 20121215 日报到, 17-21 日考试, 5 天;

 

 

播音主持类: 20121214 日报到, 15-17 日考试, 3 天;

 

 

广播影视编导类: 20121214 日报到, 16 日考试, 1 天。

 

 

(三)全区体育高考(含体育专业术科考试和体优测试)时间为 20133 月中下旬。

 

 

(四)英语口语考试时间分别安排在 20133 月上旬和 4 月上旬。考生可以选择参加其中一次考试,也可以选择参加两次考试,参加两次考试的考生,取其有效成绩较高的一次成绩作为外语口试成绩。

 

 

其他语种的口语考试安排在高考结束后进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2012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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