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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十大信誉平台网址大全关于加强青年教师工作指导和新教师工作联系的暂行规定》的通知(桂商院[2008]30号)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24日 点击数:

桂商院〔2008〕30号

 

 

关于印发《十大信誉平台网址大全加强青年教师和新教师帮带工作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十大信誉平台网址大全加强青年教师和新教师指导帮带工作的暂行规定》业经院长办公会审定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向教务科研处反馈。

特此通知

   

附件:十大信誉平台网址大全加强青年教师和新教师指导帮带工作的暂行规定

 

                                                                                                             十大信誉平台网址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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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信誉平台网址大全加强青年教师指导和新教师

帮带工作的暂行规定

 

一、为加强对青年教师的教学指导和新教师的教学帮带工作,使其能尽快熟悉学院教学工作岗位,提高教学工作水平,加快教师队伍建设步伐,进一步提高学院整体教学质量,现根据本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中“青年教师”是指我院助教及以下职称、年龄在30周岁以下的教师(含“双肩挑”教师,下同);“新教师”是指我院新引进的、“青年教师”范畴以外的、没有在我院从事教学工作经历的教师(含外聘教师、兼职教师,下同)。对现已取得讲师职称但在我院工作不满1年的30周岁以下的教师,或已有在我院从事教学工作经历的外聘教师、兼职教师,是否列入“青年教师”或“新教师”范畴,可由教学系部提出意见报教务科研处确定。

三、符合青年教师条件的教师,应接受由教学工作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导师)负责的教学工作指导;符合新教师条件的教师,应接受由教学工作帮带教师(以下简称带教)负责的教学工作帮带。

同时符合青年教师和新教师条件的教师,应接受导师的指导。

四、教学工作指导期或帮带期一般为1个学期,应安排在指导对象或帮带对象有教学任务的学期进行。

指导或帮带期满,如指导对象或帮带对象有继续接受1个学期指导帮带的意愿,可向指导帮带的相关教学系部提出书面申请,如系部拟同意延长的,应提出意见报教务科研处核准备案。在延长指导或帮带期期间,可由原来的导师或带教负责,也可由教学系部安排其他导师或带教负责。

五、导师、带教的任职资格和基本要求。

(一)任职资格。

必须是本院聘任在岗且具有高校教师资格的教师,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高级职称;

2、获讲师资格5年以上;

3、担任各教学系部教研室主任及以上职务。

(二)基本要求。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师德评价为优秀。

2、有较强的责任感,工作认真负责,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具备良好的人文素养。

3、熟悉教学工作,具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具备指导青年教师或帮带新教师完成各项教学任务的能力。

六、导师选派和带教的指派。

(一)导师和带教由各教学系部负责选派或指派,凡符合导师和带教资格要求的教师,均有承担导师工作和带教工作的义务。教学系部应将符合导师和带教任职资格的教师名单列表公布,并负责解答指导对象或帮带对象对备选教师的咨询。

(二)需接受指导的青年教师,对应所承担课程并按课程归口管理原则,可先行在符合导师资格要求的教师中,选择指导自己的导师人选1~3名,并填写《青年教师选择指导教师审批登记表》。各教学系部根据青年教师的选择意愿,在征求导师本人的意见后,综合考虑,统筹安排,作出最终的选派决定。如选派的导师与青年教师提报人选不相符的,在选派前应向青年教师做好说明解释工作。各教学系部在选派工作完成后应将《青年教师选择教学工作指导教师审批登记表》一式两份分别报学院教务科研处、组织人事处备案。青年教师对选派导师工作有意见的,可以直接向教务科研处或组织人事处反映。

(三)需接受帮带的新教师,按课程归口管理原则,其带教由各相关教学系部负责指派,带教的职称原则上不能低于其帮带的新教师的职称。

七、导师和带教的工作职责。

(一)导师的工作职责。

1、每位导师每学期可指导1~3名青年教师,具体任务由导师所在教学系部安排。

2、导师应填写《教学工作指导和帮带计划表》一式五份,其中一份自存,一份交指导对象,一份交本教学系部存档,另两份分别交教务科研处、组织人事处备案。

3、对青年教师进行思想品德、职业道德教育,对青年教师的理论教学、实践教学等进行指导。原则上每位教学导师每月至少听其所指导的每位青年教师上1次课,并填写《教学工作指导和帮带听课记录表》。

4、导师应安排青年教师听示范课。原则上每位导师每月应安排指导对象听2次导师本人或其他具备导师资格的教师的课,以作示范。

5、导师应对青年教师编写教学大纲和授课计划、撰写教案、课堂教学、作业布置、作业批改、课后辅导、课程实训、课程实习、课程考核等各个教学环节进行指导,认真审阅其教学大纲、授课计划、教案、试题、考试分析等教学文件,提出具体指导意见,在指导对象所有教学文件上审核签名确认。

6、指导期满,导师应帮助指导对象进行教学工作总结,并对其进行教学工作考核鉴定,填写《青年教师教学工作鉴定意见表》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与《教学工作指导和帮带听课记录表》一起交青年教师任课所在教学系部存档,另两份分别交教务科研处、组织人事处备案。

(二)带教的工作职责。

1、每位带教每学期可负责帮带1名新教师,具体任务由带教所在教学系部安排。

2、带教应填写《教学工作指导和帮带计划表》一式五份,其中一份自存,一份交帮带对象,一份交本教学系部存档,另两份分别交教务科研处、组织人事处备案。

3、带教在理论教学、实践教学等各个环节,结合学院办学定位、教学环境、教学对象等各个方面的情况和特点,帮助新教师开展教学工作。帮带期内,每位带教于期初、期中、期末听新教师上3次课,并填写《教学工作指导帮带听课记录表》。

4、带教应安排新教师听交流课。原则上每位带教每月应安排帮带新教师听1次本人或其他具备同等带教资格的教师的课。

5、带教应帮助新教师进行编写教学大纲和授课计划、撰写教案、课堂教学、作业布置、作业批改、课后辅导、课程实训、课程实习、课程考核等各个教学环节的工作,对新教师的教学大纲、授课计划、教案、试题、考试分析等教学文件实行签名联署。

6、帮带期满,带教应帮助新教师进行教学工作总结,并对其进行教学工作评议,填写《新教师教学工作评议意见表》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与《教学工作指导和帮带听课记录表》一起交新教师任课所在教学系部存档,另两份分别交教务科研处、组织人事处备案。

(三)上述职责中关于听课任务的安排,不包括各教研室统一安排的公开课在内。

八、青年教师和新教师的任务。

(一)青年教师在指导期内的任务。

1、虚心向导师学习。在接受指导期间,原则上每月应听2次以上导师或其他具备导师资格的教师上的示范课,并填写《青年教师和新教师听课记录表》。

2、主动向导师请教。青年教师在接受指导期间,在编写教学大纲和授课计划、撰写教案、课堂教学、作业布置、作业批改、课后辅导、课程实训、课程实习、课程考核等各个教学环节上,应主动向导师请教,同时要主动将自己的教学大纲、授课计划、教案、试题、考试分析等教学文件送导师审核签字,听取指导意见。

3、认真做好总结。指导期结束,青年教师须对自己的教学工作进行总结,并将总结报告送导师审核签字,听取导师对自己教学工作的鉴定意见。

(二)新教师在帮带期内的任务。

1、主动与带教交流学习,在帮带期间,原则上每月应听1次以上带教或其他具备同等资格教师上的课,并填写《青年教师和新教师听课记录表》。

2、在编写教学大纲和授课计划、撰写教案、课堂教学、作业布置、作业批改、课后辅导、课程实训、课程实习、课程考核等各个教学环节上,主动向带教请教,将自己的教学大纲、授课计划、教案、试题、考试分析等教学文件送带教签名联署。

3、帮带期结束,对自己的教学工作进行总结,并将总结报告送带教审阅签字,听取带教对自己教学工作的评议意见。

(三)上述职责中关于听课任务的安排,不包括各教研室统一安排的公开课在内。

九、导师和带教的工作待遇、考核。

(一)导师的工作待遇、考核。

1、担任导师工作的教师,由学院发给聘书。每指导1名青年教师按以下标准计发导师工作补贴:教授150元/月,副教授100元/月,讲师80元/月。如同时指导2名青年教师,上述标准乘以1.5系数后计发;同时指导3名青年教师,上述标准乘以2.0系数后计发。

导师工作补贴按学期发放,工作考核不合格的,扣发其工作补贴。

2、导师所在系部负责其工作考核。考核根据导师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导师任期内以完成听指导对象的课、审核签名指导对象的教学文件和安排给指导对象上示范课的任务等为合格标准。

3、导师考核结果记入其本人教师档案,作为年度考核、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二)带教的工作待遇、考核。

1、担任带教工作的教师,由学院发给聘书,并按以下标准计发带教工作补贴:教授80元/月,副教授60元/月,讲师50元/月。

带教工作补贴按学期发放,工作考核不合格的,扣发其工作补贴。

2、带教所在系部负责其工作考核。考核根据带教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带教任期内以完成听帮带对象的课、审阅联署帮带对象的教学文件和安排给帮带对象上交流课的任务等为合格标准。

3、带教考核结果记入其本人教师档案,作为年度考核、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十、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学院教务科研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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