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全区2021届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认定工作的通知》(桂教学生〔2021〕5号)精神,按照《党委学生工作部关于做好全区2021届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推荐工作的通知》(院学工发〔2021〕号)要求,经贸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开展了本学院2021届优秀毕业生的评审工作。
通过学生本人的申请,班级推荐,二级学院审核,党政联席会讨论,推选甘磊、黄珍英等6名同学获得区级优秀毕业生名额。
本次区级优秀毕业生的评审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现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4月7日至4月9日,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评定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向经贸学院学工科反映。联系人:柳丽,联系电话:18275700039,地址:2103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