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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 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桂教体卫艺〔2016〕4 号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25日 点击数:

各市教育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新闻出版广电局、体育局、团委,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等6部门《关于加快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的实施意见》的工作部署,大力推进我区青少年校园足球运动广泛、持续、健康、稳定发展,让更多的学生热爱足球,积极参与足球运动,使足球运动成为广大青少年学生喜欢并终身受益的体育锻炼方式之一,促进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和体魄强健,现将结合广西实际制定的《广西壮族自治区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共青团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201623

 

广西壮族自治区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足球改革发展战略,落实《教育部等6部门关于加快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的实施意见》的工作部署,大力推进我区青少年校园足球运动广泛、持续、健康、稳定发展。让更多的学生热爱足球,积极参与足球运动,使足球运动成为广大青少年学生喜欢并终身受益的体育锻炼方式之一,促进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和体魄强健。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思路

根据《教育部等6部门关于加快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的实施意见》的工作部署,在各级党委、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教育、发展改革、财政、新闻出版广电、体育和共青团等部门共同努力,形成合力,按照“大胆创新,大力推广、活动引领、示范推动、师培促进、教学跟上、专项投入、完善场地”的工作思路,把我区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做实、做好、做强。

二、工作目标与任务

()2020年,在全区现有的中小学范围内创建一批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示范学校。

在创建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的基础上,重点建设一批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示范学校,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切实推动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迈上新台阶。

1.创建自治区级[n1]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示范校。由自治区制定标准,经各市推荐,自治区审核确认,在全区范围建设一批自治区级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示范校。2016年起组织开展遴选申报,在14个市各选3所学校(小学、初中、高中各1所,共42)确定为第一批广西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示范校。在此基础上,根据各地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示范校的创建情况和实施状况,逐年适当增加确定自治区级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示范学校的建设数量。

2.创建市级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示范校。14个地级市每市至少要自行选定创建不少于4(以小学为主,包括初中、高中、职校,不含自治区级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示范校)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示范学校。市级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示范校评选办法由各市参照自治区级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示范校评选标准自行制定。

3. 创建县(市、区)级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示范校。每县()至少要自行选定创建不少于3(以小学为主,包括中学)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示范校。同时积极申报市级、自治区级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示范校。县(市、区)级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示范校评选办法由各县(市、区)参照自治区级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示范校评选标准自行制定。

()组织自治区级、市级、县(市、区)级青少年校园足球分级联赛。

按照自治区、市、县分级管理的原则,每年至少分别举办一次全区、全市、全县性的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11人制、8人制、5人制的比赛均可),并按国家的安排,相应组队参加全国的青少年校园足球比赛。

1.自治区级联赛。自治区青少年校园足球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全区高校青少年校园足球比赛和全区高中组(含中职)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决赛;负责选拔组队参加全国相应的青少年校园足球赛事。

2.市级联赛。市级青少年校园足球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所辖市内的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组织全市初中组决赛、高中组(含中职)预选赛,选拔组队参加自治区级的高中组决赛。

3.(市、区)级联赛。县级青少年校园足球管理机构负责实施所辖县内的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组织小学、初中、高中联赛,并选拔组队参加市级举办的初中决赛、高中预选赛。

()建立一支适应青少年校园足球发展需要的专业教师和行政管理人员骨干队伍。

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各种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培训。选择若干所高校创建青少年校园足球教学训练基地,用4年时间,对全区从事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的人员,特别是广大中小学足球(专、兼职)教师,以及相关的裁判人员、学校及行政部门的管理人员开展轮训。

()修建一批学校足球运动场地,缓解我区青少年校园足球场地严重不足的问题。

1. 今后凡新建学校(含大学、高中、中职及办学规模12个班以上初中、6个班以上小学)的,必须要有足球运动场地建设项目(11人制、8人制、5人制均可),并与学校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

2.自治区、市、县在制订发展规划、安排经费和安排建设项目时,将一并考虑和实施增加青少年校园足球场地建设的问题。

3.自治区、市、县要积极调整教育投入结构,对青少年校园足球场地修建方面的需求予以倾斜支持。

三、实施原则

()教育性原则。

开展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要始终坚持育人宗旨,遵循教育规律、运动技能形成规律和不同年龄段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切实发挥足球运动在开发学生智力、增进运动兴趣、体验体育对抗、培育团队精神、促进体质健康等方面的综合育人功能。

()普及与提高相结合原则。

各地各校要科学把握青少年校园足球的工作定位,正确处理好校园足球与学校体育的关系,普及与提高的关系,个性特长与全面发展的关系。在广泛开展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的基础上,各级各类学校应加强课余足球运动队训练,努力提高青少年校园足球训练水平,促进青少年校园足球在更高层次上普及,通过普及青少年校园足球推动学校体育改革发展,以学校体育改革发展保障青少年校园足球的广泛开展,使体育课、大课间和课外体育活动的内容更加丰富多彩,形成相互促进、相互支撑的学校体育发展格局,全面提升学校体育工作水平。

()安全性原则。

各地各校在开展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中,要切实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健全安全预警机制和应急机制,提高自救和互救能力,避免和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因地制宜原则。

各地各校在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中要实事求是,既要立足当前实际,更要着眼长远发展,既要充分利用现有基础,又要不断创造良好条件,鼓励探索多样化的青少年校园足球发展模式。

四、实施措施

()大力普及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

1.加大足球项目在体育课教学内容中比重。各级各类学校要把足球列入体育课教学内容,积极推进足球教学模式的多样化。各级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示范校要结合学校实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每周安排一节以足球为主要内容的体育课、高中阶段学校开设足球选修课、高等学校开设并逐步提高足球专项课的覆盖率。鼓励各地各校因地制宜,根据学校具体情况,创新足球教学内容、形式、方法和途径。各地可依托有条件的单位建立青少年校园足球运动研究基地,加强理论与实践研究,提升青少年校园足球运动发展的科学化水平。

2.将足球作为课外体育活动的内容。有条件的中小学校要把足球运动作为学校大课间和课外活动的主要内容。鼓励各地各校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方式开发共享高质量的足球教学资源,大力推广兴趣足球,如足球基本技能展示、小场地比赛、足球趣味游戏等;鼓励各大中小学校组建班级、年级、校级足球队,鼓励组建女子足球队。各级各类学校应合理组织青少年校园足球课余训练,为喜欢足球和有足球潜能的学生提供学习和训练的机会。

3.开展中小学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示范校申报和评估。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印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示范学校评选标准》要求,开展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示范校的申报、评选工作。各市、县()也要参考自治区的标准,开展相应级别的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示范校的建设。通过示范校的建设,树立我区青少年校园足球教育教学工作先进典型,扶持特色带动普及,推动广大中小学普及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上水平、出成效。高校体育学院()应当发挥人才以及在足球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方面的优势,积极参与和指导中小学校开展足球教学、训练和竞赛,开展足球课程研究。

()建立和完善青少年校园足球四级联赛体系。

各地各校要广泛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多样化的足球竞赛活动,构建包括校内竞赛、校际联赛、区域选拔赛在内的青少年校园足球竞赛体系,建成纵向贯通、横向衔接和规范有序的高校、高中、初中、小学四级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机制。从2016年开始,“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和“自治区级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示范校”要定期组织开展班级、年级足球比赛。高校每年要组织一次校内足球比赛;各县(市、区)每年至少组织一次辖区内小学比赛和初中预选赛;各市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初中选拔赛和高中预选赛,鼓励有条件的市积极建立省际、国际足球交流渠道和机制并开展交流;自治区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千里杯”校园足球比赛。

()建立青少年校园足球激励机制。

逐步理顺以大学高水平运动队为“龙头”的大学、高中、初中、小学“一条龙”的足球梯队建设通道。各市要成立以所在地的本科高校为“龙头”的青少年校园足球联盟,科学规划各学段紧密衔接的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布局。各地要制定有利于学生优秀运动员发挥专长的升学激励政策,妥善处理片区内中小学对口直升问题,积极探索高中学校招收足球优秀学生的办法,允许足球特长生在升学录取时在一定范围内合理流动,升入上一级特色学校,获得良好的特长发展环境。

各地各校要建立和完善青少年校园足球学生档案管理制度,做好学生参加训练、竞赛、成绩登记、足球技能考核等工作,并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供上一级学校招生参考。

各地各校要鼓励有足球专长的教师投身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支持有裁判专长的教师外出从事裁判和培训工作,要将教师组织课外足球活动、参加课余足球训练和竞赛等计入工作量。

()多渠道多形式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多渠道配备师资。各地要采取多种方式,配足补齐青少年校园足球教师。要完善政策措施,创新用人机制,鼓励专业能力强、思想作风好的足球教练员、裁判员以及有足球特长的其他学科教师和志愿人员担任兼职足球教师,要为退役运动员转岗为专职或兼职足球教师创造条件。

多形式培养培训师资。加强高校体育教育和运动训练专业建设,鼓励学生主修、辅修足球专项,尽力培养更多的合格足球人才。制定青少年校园足球教师专业培训计划,每年举办和选派相关人员参加青少年校园足球骨干教师、学校管理和裁判员培训班。各级各类学校要积极支持教师参加各类青少年校园足球师资培训,努力提高教师组织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的教学能力和水平。

()完善青少年校园足球风险管理机制。

各地各校要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青少年校园足球风险管理机制。形成包括安全教育培训、活动过程管理、保险及时赔付的青少年校园足球风险管理制度。要建立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意外伤害的应急管理机制,制定完善校内外足球活动和竞赛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责任人,落实安全责任制。要充分发挥校方责任险在化解青少年校园足球矛盾纠纷方面的积极作用。

各地各校要广泛开展加强青少年校园足球教学、训练和竞赛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倡导优良体育精神和竞赛风气,切实提高学生安全防范能力,坚持规范教学、科学训练;要加强足球场地设施的维护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最大限度降低组织校园足球活动的风险,解除学生、家长和学校的后顾之忧。

()保障持续稳定的经费投入。

各地各校应优化教育经费投入结构,统筹相关经费渠道,支持青少年校园足球发展。在场地设施建设、师资培训和组织竞赛等方面予以倾斜支持。各地要积极探索建立政府支持、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经费投入机制,引导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多种形式进入青少年校园足球发展领域,在场地建设、培训开展、竞赛组织、产品开发、服务提供等方面开展合作。鼓励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主办、承办或协办单位、参赛学校通过多种方式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和赞助。

()积极改善场地设施条件。

校园体育场地是使用效率最高的场所。各地要把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的场地建设纳入公共体育场地建设规划或纳入专项场地建设规划。按照因地制宜、逐步改善的原则,通过政府投入引导,社会参与实现资源整合,加快场地设施改造建设。通过新建场地、改()建现有场地等方式,统筹解决学校足球场地设施不足等问题,创造条件满足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的需要。

()推动青少年校园足球文化建设。

鼓励各地各校发展学生足球社团,举办青少年校园足球文化节、文化月()、足球夏()令营,定期举行学校与家庭、社区的足球交流活动,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培养学生足球兴趣,在广大青少年中掀起爱足球、看足球、踢足球的热潮,形成鼓励青少年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的文化氛围。

五、保障条件

()加强组织领导。

自治区教育厅将参照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模式,成立自治区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各地各校也要成立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责任人,在推进青少年校园足球的过程中逐步解决师资、场地、经费、安全保障等问题。教育部门应履行好青少年校园足球主管责任,负责青少年校园足球的统筹规划、宏观指导和综合管理。教育督导部门要将青少年校园足球纳入教育督导指标体系,制定青少年校园足球专项督导办法,定期开展专项督导。体育部门发挥人才和资源优势,加强技术指导、行业支持和相关服务。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统筹场地设施规划与实施。财政部门负责制定推动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的相关支持政策。宣传部门加大宣传支持力度,统筹营造社会舆论氛围。共青团系统负责组织或者参与开展青少年校园足球文化活动。各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通力合作,确保青少年校园足球常态化健康开展。

()统一思想认识。

大力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是新形势下加强学校体育、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抓手,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有效载体,是培养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途径。各地各校一定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加强研究,科学把握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定位,充分认识开展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纳入重要工作日程,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推动青少年校园足球取得实质性突破,使青少年校园足球成为我区学校体育发展和教育综合改革的创新示范。

()加强舆论引导。

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舆论宣传工作,新闻媒体要积极支持配合青少年校园足球的宣传报道工作。学校要充分利用校内的广播、网络、黑板报、橱窗、班会等载体,大力宣传和普及科学的教育观、成才观、健康观。广泛宣传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的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青少年校园足球,营造有利于青少年校园足球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原文链接: //www.gxedu.gov.cn/Item/12421.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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