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2015—2016学年度国家助学金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评审和材料报送等有关工作的通知》(桂教资助〔2015〕14号)精神,我院有5个国家奖学金评选指标。现经各系推选、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院按程序要求进行审查,拟推荐税务会计1331班劳华雪、市场营销1331班方玉娟、财务管理1334班李春敏、会计电算化1331班潘彩云、食检1332班崔佳莉等5名同学为2014-2015学年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具体资料可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查阅)。
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6天(10月9日-14日),广大师生如对上述推荐人选有异议,可在2014年10月14日(星期三)前,署真实单位(班级)、姓名向学生工作处反映。群众如实反映问题受法律保护。
联系电话:0771-2359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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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9日